为加强我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防止饮用水污染,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供水的正常运行,根据《江门市2021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要求,我局起草了《江门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0日,反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附件1:江门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