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原始标高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清淤土方测算、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乙级(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灌溉排涝)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代理部报名。报名费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14时50分,地点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1月~2022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被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